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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东亚机械东亚机械(SZ:301028)2025-06-05 18: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则需说明理由并公告[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决定将提案列入议程,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 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二十日前公告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7]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9]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股东会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8]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8][2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0]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30] 股东会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应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39] 发言与征集投票权 - 针对同一议案,每一发言人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二次[3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5][31] 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的股东提名[35]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6]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8]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4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7] 决议撤销与实施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6]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8]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会议相关多项内容[51] -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1] 规则修改与章程 - 三种情形下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本规则[51]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本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53]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53] - 本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53]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53] - 本规则相关规定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5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