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30112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证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第三条 本制度制定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