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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002881) - 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2881美格智能(002881)2025-06-05 19:30

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 广东 深圳 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国际仲裁大厦第 17 层 1710-1712 电话(Tel):(0755)86703090 邮编:518052 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炜衡沛雄会法字[2025]第 5 号 致: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炜衡")接受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邓 薇律师、石磊律师(以下简称"炜衡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