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300045)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6月)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 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和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