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云(3000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符合三项条件之一[4]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六项基本条件[6] - 候选人不得存在六种不良记录,如36个月内受处罚等[7]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2] - 最迟在选举公告时向交易所报送文件[12] - 交易所异议时不得提交选举或取消提案[13]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将被解除职务[13] - 辞任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6]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 相关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工作保障 - 公司提前通知决策事项并提供资料,可要求补充[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23] - 保障知情权,遇阻碍可报告[24]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给予相适应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5] - 不得从公司取得其他利益[25]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