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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002096) -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易普力易普力(SZ:002096)2025-06-06 11: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6年12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50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4044.077万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4044.077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请求诉讼[24]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77] - 董事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8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7]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1] 审计与财务披露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