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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002096) -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易普力易普力(SZ:002096)2025-06-06 11:50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定认缴出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10%的全资、控股法人企业设立、注销事项[5] - 董事会决定自主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影响比例在50%以内,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影响比例在50%以内事项[5] - 董事长审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500万元(含)<单个投资总额)[6] - 董事长审定股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事项(交易金额<最新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10%)[6] - 董事长审定不含土地房地产的资产公开转让事项(300万元(含)<单项账面净值或转让价格<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000万元(含)<批次账面净值或转让价格<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6] - 董事长审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的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交易[6] - 董事长审定当年向同一受赠方累计捐赠价值<200万元,10万元<单项单笔<30万元人民币非其他对外捐赠事项或超年度预算的对外捐赠[7] - 董事会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30%以下的交易[8] - 董事会决定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5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交易[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0] 会议相关 -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6][17]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公司党委履行前置研究程序后,再提交董事会决定[18]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参会人员,紧急事由可口头通知[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需书面委托,明确意见和授权范围等[20] - 非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时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1]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主持人应要求暂缓表决[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3]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开视为弃权[22]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6] - 董事会预案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职权范围内决议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7]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2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30年或永久[28] 其他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应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规定从其规定[26]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后施行,原《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易股董办〔2023〕2号)废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