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权限 - 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12个月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由经理审批,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报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对内投资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额占公司净资产值比例30%以下由经理审批,30% - 50%由董事会审批,超50%由股东会审批[12] - 借贷、贸易融资合同单笔不超10000万元且合计余额不超公司总资产40%由经理审批,反之由董事会审批[12] - 采购、销售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50%且绝对金额不超1亿元等情况由经理审批,反之由董事会审批[13][14] - 其他重大合同涉及金额或同一对象连续12个月累计额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低于50%由经理审批,5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由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8] 特殊情况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且满足特定条件可免于特定规定[8] 执行规定 -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权限和程序规定执行[13] - 除须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其余由经理批准或经理授权批准[21] 信息披露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21]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1] 实施与责任 - 年度经营计划内资金、资产运用方案及重大合同事项,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后由经理组织实施[21] - 董事、高管等须在授权范围内工作,越权造成损失应处理责任人[21] - 超越决策权限应及时逐级报告[21]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议案,股东会批准[22] - 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时按其执行[22] - 制度中“以上”“以下”“不超过”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同理[23]
金杨股份(301210)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