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600588) -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

通函及选举安排 - 通函须在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刊登[2] - 公司须评估是否押后选举董事会议,让股东有至少10个营业日考虑公告资料[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及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3] - 董事会及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3] - 股东临时提案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召集人[3]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或发补充通知[3] 提案要求 - 书面提案须含候选人联络和个人资料[4] - 书面提案须由候选人签署接受委任和同意公布资料[4] -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须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简历[4] 政策生效 - 本政策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