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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网络(600588) -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版)
用友网络用友网络(SH:600588)2025-06-06 18: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16997409元,股份总数为3416997409股[9][1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5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2] 分红相关 - 现金分红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172]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79] 公司变更与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或分立时,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