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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网络(600588) -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版)
用友网络用友网络(SH:600588)2025-06-06 18: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12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36个月内受特定处罚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7] - 过往任职有特定情况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1] - 会计专业人士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8] 提名与选任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获选任后,公司30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资料[11] 任期与解除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17]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6]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16] - 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7]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过半数可提议临时会议[19] 意见与报告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协助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5]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5] - 按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8]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