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凯(688079)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6,716,698元[8]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4,6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3] 股份相关规定 - 已发行股份数为406,716,698股,均为普通股[17]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4]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5]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5] - 除特殊情况,公司每年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9] 担保与关联交易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等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单笔关联交易金额等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会审议[46] 审计与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7] - 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2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