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7] 股东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召开[1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需召开[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时可召开[12]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22] 反馈与召集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12] 召集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4]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7]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3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34] 表决权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9]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39] 会议变更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说明[26] 会议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作报告[38] - 董事、高管应接受股东质询[33] 投票委托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授权签署文件应公证[37]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48] 回购决议 - 股东会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48] - 公司次日公告回购决议[49]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的股东会决议[50]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规则修订草案由董事会提出,股东会审议批准[53] - 规则与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5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
美迪凯(6880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