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尼机电(603111) -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担保额度与风险控制 - 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控股子公司除外)[14] - 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额度[12]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5] 担保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每年对上市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20][21]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4] - 参与对外担保部门和责任人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资料[24]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范围,知悉人员有保密义务[26] 责任追究与制度规定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8] - 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擅自越权或怠于履职致损失,公司追究责任[28] - 公司及其董事等违反制度或法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8]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国家法规等有关规定为准[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1]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