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尼机电(603111) -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二五年六月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的董 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 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 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 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的一种投 票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