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股本 - 修订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0,397,323股,均为普通股[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积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4]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股东会相关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2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人员任职与管理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 -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6] - 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34] 财务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7]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29] 其他 - 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6日[37] - 根据修订后的章程,公司监事会停止履职[33]
洁雅股份(30110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