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6886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6 月)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按照 本规则召集,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充分的会议材料及时答复董事提 出的问询,在会议召开前根据董事的要求补充相关会议材料。公司可以在董事会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等环节,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 见,并及时向独立董事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