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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洁雅股份洁雅股份(SZ:301108)2025-06-06 18:32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18] 选聘要求 - 改聘时新所最近三年未受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费用计算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1 - ∣选聘基准价 - 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10] 文件保存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1] 信息披露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公告中披露解聘原因等多项内容[16]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并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解聘等[20] - 情节严重的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被选聘,董事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