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02,458股,12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397,323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0,397,323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积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2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1]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批披露[76] 董事会与董事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7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7]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14]
洁雅股份(301108)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