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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益民集团益民集团(SH:600824)2025-06-06 18:46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股东大会”改“股东会”等内容,全文已披露,待股东大会批准[2] 股份相关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收购股份有注销、转让等时间规定及比例限制,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9] - 不同主体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9][1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买卖、担保等事项有总资产、净资产比例要求[15][1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6][17] -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23]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有任职要求[33] - 董事有任期、职责、义务及离职相关规定[27][29][30]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财务会计报告[46]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有不再提取条件[46][47] -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及条件,最近三年现金分配利润有比例要求[50] 担保与合并分立 - 公司对外担保有董事会签署同意比例、被担保企业资信等要求[5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经董事会决议[54]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