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议 - 2025年6月6日13时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取消监事会,结果待股东会审议[2][3][4] - 2025年6月6日10时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细则议案[6] 章程修改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6]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决议,部分情形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8]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9]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报酬等多项重大事项[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1/3,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2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3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2]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33]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2]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全文同日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39]
时代万恒(600241) -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细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