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信息 - 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5月17日发布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6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5]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229人,代表股份6,484,328,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107%[8] 议案表决 - 《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9.97%[9][11][12][13][14][15] - 《关于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股数占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149%[18]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占比99.9158%[19] -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占比99.9772%[20] - 《关于提请授权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占比99.9729%[21] 议案结果 - 第9 - 10项议案经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第1 - 8项、第11 - 12项议案经股东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会议评价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召集人、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