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智能(3001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任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4] 文件移交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或任期届满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6]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任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4] 文件移交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或任期届满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6]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