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6] 信息披露原则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7] 自愿披露规则 - 可自愿披露,但要遵守公平等原则[8] 重大事项披露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变化大时及时公告[8] 豁免披露情况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豁免[9][10] 暂缓、豁免登记 - 需登记相关事项,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材料[11][12] 暂缓披露后续 - 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2] 披露渠道 - 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不得用其他形式代替义务[15] 报送与置备 - 公告文稿报送证监局,置备于公司住所和深交所供查阅[15]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5] 定期报告内容 - 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26][28] 定期报告审议 - 经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管签署确认意见[28] 审计委员会审核 - 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8]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32] 业绩泄露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9] 非标准审计意见处理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董事会作专项说明[29] 临时报告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立即披露[31] 信息变更披露 - 变更名称、简称等立即披露[31] 股东情况披露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股份被质押等告知并配合披露[35] 财务报告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相关报告汇总前经审计部门审核[41] 年度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2] 文件保管期限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不少于10年[50] 信息披露时点 - 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32]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 - 制定计划、编制、审批、发布并跟进过程[40][41][42][44][45] 临时报告编制流程 - 信息报送、编制审批、发布报告[46][47][49] 报送监管部门程序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有规定程序[49] 宣传文件审核 - 对外宣传文件涉及重大信息发布前经董事会秘书同意[49] 特定对象沟通 - 沟通前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5] 特定对象文件核查 - 核查文件,错误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信息报告深交所并公告[56] 信息传播 - 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扩大已公开重大信息传播范围[59] 再融资信息披露 - 再融资活动注意公平性,不提供未公开信息[57] 未公开信息提供 - 商务谈判等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59] 股东会信息披露 - 在股东会上通报未公开信息与决议公告同时披露[62] 预测性信息披露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列明风险因素,情况变化及时更新[61] 承诺事项跟踪 - 指定专人跟踪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并披露[67] 材料审批审核 - 各部门及子公司报送含未披露重大信息材料需审批和审核[61]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处分并追究责任[63]
国投智能(30018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