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股份(600770) - 综艺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独立董事。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