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1] - 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 公司发行的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享有依照股份份额获得股利等权利[4] - 公司应在股东提出查阅会计账簿等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5]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董事与监事选举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17] - 公司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17][18] 人员任职限制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且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0] - 担任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1] - 公司实现盈利符合条件时,董事会制订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2] 制度修订 - 共修订26项制度、新增3项制度,部分修订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8][39]
千味央厨(00121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