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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千味央厨千味央厨(SZ:001215)2025-06-06 19:48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2]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提交股东会审议,成交价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17]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除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4]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已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金额重新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可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按预计金额审议,超预计金额重新审议[15] 表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0][21]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具体内容[26] - 部分交易可按深交所规定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义务[26] - 本办法“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