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千味央厨千味央厨(SZ:001215)2025-06-06 19: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下设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组成[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会见外部审计机构一次[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召开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并呈送资料[23] - 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出席可委托独立董事主持[24] - 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21] - 表决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3] - 会议记录由召集人指派人员负责并定稿[24] 利益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或近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需披露[26] - 有利害关系委员通常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7] 审计工作安排 - 与事务所协商年报审计时间安排[29] - 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报并形成意见[29] - 对年报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工作细则说明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抵触时按新法规执行[32]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3] - 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