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与股本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11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5,228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5,228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4]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10]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6]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0]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同期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3]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1]
高新发展(000628)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