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000628)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召集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1] 会议通知 - 董事会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1] 董事撤换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22]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关联关系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10年,含日期等内容[25][27] 决议相关 - 议案无论是否通过均形成决议,董事签名担责[28] - 决议违法致损,异议记载董事可免责[28] - 决议未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8]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议事规则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