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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高新发展高新发展(SZ:000628)2025-06-06 20: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4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8]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项[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15] - 主任委员召集主持,提前三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6] - 可委托表决,会前提交授权书[23] - 表决方式多样,可现场或非现场[24] - 会议有记录,报董事会[17] 其他规定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通知备案[18] - 工作规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20]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