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3008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10]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审议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关联董事回避,议案需出席非关联董事2/3以上同意[24] 专门委员会规则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人,审计等委员会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利润分配决议规则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草案,后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作决议[16] 其他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请暂缓表决并明确再次审议条件[17]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等内容,出席董事等需签名[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决议公告事宜,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20] -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情况和问题[22] - 董事长可对决议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总经理纠正[23]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