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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3000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00068南都电源(300068)2025-06-06 20:1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 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 报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 董事会是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证券部作为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对需披露的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