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是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交易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8]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对方反担保[9]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0]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程序,超出需重新履行[11]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11]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义务[11] 董事会表决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3]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发布于2025年6月6日[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