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登记备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2][14]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4] - 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21]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可追究责任[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报送结果备案并公告[28] - 发现违规应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28] 其他 - “高送转”指每十股获送转合计股数达十股以上[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32][33]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6日处理相关事宜[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