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单数且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 公司设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0]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 审计事项范围 - 审计部对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7] - 审计部对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时审计[17][18][19][20]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20]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2]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3]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