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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0020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002063远光软件(002063)2025-06-06 20:3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 年 6 月)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远光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 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