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0020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两人,独立董事四人[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同其他董事,但连任不超六年[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董事会职权与决议 - 董事会行使职权中第(七)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6] - 公司全部对外担保及对外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 会议举行与决议通过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15]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其他规定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6] - 董事会会议召开需先确定到会董事人数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16] - 董事会会议按议程逐项审议提案并宣布表决结果[17] - 董事应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承担责任[1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人员需在记录上签名[20]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含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20] - 董事会相关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至少十年[2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2] -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等规定[22] - 该规则为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制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