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00206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日书面或邮件通知,特殊情况可调整[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工作制度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