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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30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肇民科技肇民科技(SZ:301000)2025-06-06 20:4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的25%[2]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 股票收益规定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3] 股东诉讼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3]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人数2/3时,2个月内召开[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4] 临时股东会召集流程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4] - 董事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审计委员会同意[4]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4] 股东提案权利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提案,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5] - 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 董事会组成与会议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独董、1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8]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等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8]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全部由董事组成[8]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董过半数且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9] 监事会组成与会议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 利润分配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1]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 现金分红条件 - 现金分红需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充裕等条件[12]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可不高比例分红[13] - 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现金分红[13] 章程修订 - 修订后章程为《公司章程(2025年6月)》,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