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30061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晨化股份晨化股份(SZ:300610)2025-06-06 20:46

股权相关 - 2024年11月25日授予110名激励对象291.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96元/股[1] - 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12,093,980元变更为215,007,980元,总股本由212,093,980股变更为215,007,980股[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等除外[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2] 公司治理机制 - 公司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14]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18]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行为,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5]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2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25] 委员会相关 - 战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召集人[31] - 审计委员会由3至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由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1]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7] -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等情况,董事会需对原因及留存收益用途等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7] -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7] 公司运营与决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0]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及网站公告[50][51] - 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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