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30100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制度依据 - 制度制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4]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5]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7]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和实施[8]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0]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1] 股东权益 - 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报告监管机构并提请开临时股东会[12] 违规处理 - 违规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3] - 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需满足多项规定[14] - 公司董事等协助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将处分直接责任人,提议罢免负有重大责任的董事[16] - 公司原则上不向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需控制担保债务风险并承担连带责任[16] - 公司或子公司出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将处分相关责任人[16] - 公司或子公司违规致关联方占用资金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1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1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 日期为2025年6月6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