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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30100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肇民科技肇民科技(SZ:301000)2025-06-06 20:48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经审计后报送年度报告[13]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半年度报告[14] - 应在第一、三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且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6] - 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业绩预告[16]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等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等超30%需及时披露[2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满足金额条件需及时披露[29][30] 信息披露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长签发[34]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5]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和披露,重大事项需审议[36] 人员相关规定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买卖计划书面通知董秘[54] - 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等公告前后及重大事项期间不得买卖股票[55] - 董事和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56] 其他规定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68]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69] - 公司与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6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处分责任人[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