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3006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8]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投票制度与记录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