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3006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与执行机构[5]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5]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10] - 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11] 沟通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13] 说明会要求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定情形应召开[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5] 其他措施 - 设立专门投资者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9] - 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系统培训[9]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召开业绩说明会应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可视频、语音交流[16] 信息披露与调研限制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15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6] - 活动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6] 调研要求 - 活动前可要求调研方提供提纲,涉未公开重大信息可拒绝回答[17] - 与调研方直接沟通,除特定情形外要求对方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18]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分类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1] 研究报告管理 - 调研机构发布文件前应告知公司,涉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报告并公告[21]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回复不替代披露义务[22]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3] 制度实施与权限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25][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