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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688037) - 芯源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688037芯源微(688037)2025-06-06 21:01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潘伟先生、李宝玉先生、钟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宝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2025 年 6 月 7 日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潘伟先生、李宝玉先生、钟宇 先生的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