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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68803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伟)
688037芯源微(688037)2025-06-06 21:01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潘伟先生尚未完成独立董事培训,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完成上 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提名潘伟先生为沈阳芯源微电子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与沈阳芯源微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