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68803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聘请议案[6]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等情况及原因[11] 聘期与续聘 - 聘期一年可续聘,符合要求续聘可不招标[12] - 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4]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五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4] 解聘与更换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陈述意见[16]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20] - 负责监督审计工作开展[20]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23] 改聘流程 - 审议改聘议案时约见前后任并评价质量[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股东会会议通知[23] 其他要求 - 拟改聘时详细说明解聘原因等情况[18] - 选聘时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