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68803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沈阳芯源微电 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 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条第 1 项至第 3 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 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 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