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公司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4][5]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达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1%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0.1%,由执行委员会审议批准[14]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财务资助规定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和委托理财等,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并报经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报经审议[15]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15] 借款规定 - 不得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公务备用金除外[16] 特殊情况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17] 审议权限及程序 - 股东会、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在各自权限内审议关联交易[1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0]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文件要求 - 需股东会批准的股权关联交易提供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提供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22]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审核七类文件[23] 文件保管及办法生效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25]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芯源微(68803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