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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6880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037芯源微(688037)2025-06-06 21:03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沈阳芯源微 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 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其职权,应当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形成董事会 决议后进行。 第二章 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董 事会提案、文件的收集、起草和管理工作,并保管董事会印章和董事会办公室印 章。 第六条 董事会 ...